05 Mar
就有這樣的人。不小心拿了老公的手機忘了還。放在自己手提袋里帶著走來走去。
就有這樣的人。走啊走的,突然想到要聯絡老公,就拿起自己的手機撥了老公的號碼。想當然的,手袋里老公的電話響了起來,心中慌了一下想到怎麼這麼巧,在打著電話的時候剛好有電話找老公。
就有這樣的人。匆匆忙忙掛上了自己的電話,一面嘀咕老公怎麼沒接自己的電話,一面掏出老公的手機隨便望了一眼來電者的名字,以為是妹妹打給老公。
就有這樣的人。打電話給自己的妹妹,說老公的電話在我手上妳聯絡不上他。妹妹想當然的啊妳說甚麼我幾時打電話給他?
就有這樣的人。在好一陣子之後才醒覺一切都是自己自導自演的鬧劇,然后咯咯咯咯不停的笑。
就有這樣的人。真的,我不騙你。
04 Mar
我們看警匪片,看到窮兇惡極、強奸放火、殺人無數的大罪犯,被英勇的警察先生幾經辛苦、死傷了幾個同伴捉了之后還洋洋得意的對他說:我保證你在一個小時內會釋放我。果然,家人被大罪犯伙伴夾持的警司沒辦法,只有下令放人。英勇的警察先生當然不甘心,繼續的追查下去,最后在一場超級大駁火中捉住了大罪犯。大罪犯還滿臉奸笑的說:你們警察不能隨便殺人的。你最多只能捉我回去,我之後還是能出來,再殺光你們,哈哈哈哈!
看到這一幕,觀眾心理都恨不得這位英勇的警察先生能這樣一槍就終結大罪犯的一生。可是當然沒有,警察先生最後當然還是將大罪犯帶回去。又或者大罪犯不小心意外死去。不管怎樣,反正就不能是英勇的警察先生殺的。電影嘛,一定要教人向善。
前一陣子有一個毒販被警察逮捕了,後來被發現死在牢房里。警方先是說生病死亡。後來家屬一直不放棄的追查,動用了政治的力量,昨天發表文告說是被虐待致死的,還出示死者傷口的照片。
大部分的讀者看了都譴責警方濫用權力,大罵特罵的。還要將警察告上法庭。頓時,警察變成了惡人。罪犯成了無辜受害者。
立場真的能左右一個人的判斷能力。所以事情沒有對錯之分。
03 Mar
為甚麼一天會分為二十四個小時?一般而言,由于人有十根指頭,照理應該分為二十個小時。可是為甚麼是二十四?我來猜一下。
遠古時候沒有時鐘,人們只知道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所以那個時候的一天只分為兩個“時辰”,即白天跟夜晚。
后來社會開始文明起來,農業發達,人們有次序的,定時的勞動。一勞動呢,就會餓。一餓呢,就要吃東西。慢慢的,人們就發現一天要吃三餐,以保持體力。這三餐分別在勞動前,勞動中,勞動後吃,就是所謂的早餐,午餐,晚餐。所以那個時候的白天就分成了三個“時辰”,即早,午,晚。
後來由于社會的進步,生意開始復雜化。而時間也變得越來越像黃金了。這個時候的“時辰”時段顯得太長、太慢。早上跟中午之間還可以做很多事,所以就將每個時段再區分為兩個時段。這個時候,白天就有了六個“時辰”。而夜晚呢,也就相應的分成六個時辰,沒有甚麼特別的原因。這樣一天加起來就有十二個時辰。
中國社會大概太悠閑,所以沒有進一步劃分更小的單位。
相應進化的西方社會呢,不用說,隨著社會的更復雜化,六個小時的每個時段還是顯得太長,就將每個時段再分為兩個時段,就變成了十二個小時。加上夜晚的十二個小時,就變成了二十四個小時。
後來大概發現一直這樣劃分是一個很笨的做法,所以就開始有了分與秒,甚至微秒、毫秒、納秒等的出現。這是題外話。
我想說的是,原來二十四小時跟吃東西息息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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